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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奖罚条例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1-28 浏览次数:4704 留言:0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公寓的内务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公寓独特的育人功能,促使内宿生自觉地遵守《东盟中学学生公寓管理细则》,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同时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条例。

    一、检查考核

    由学生公寓管理组负责日常内务、卫生及纪律检查评比工作,并根据《东盟中学学生公寓内务、卫生及纪律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二、奖励

    1.“评先评优”

    ① 学生公寓每月进行一次 “先进宿舍” 评选,张榜公布并授予“流动红旗”一面,授予一颗星,以此类推。连续获得星级宿舍奖励并达到五颗星的,授予“东盟中学五星宿舍”集体荣誉奖,并为宿舍内学生所在班级增加先进班级评比考核分(一般为总考核分的5%)。

    ② 每学期依条例评选出“东盟中学优秀内宿生”、“东盟中学优秀舍长”“东盟中学五星宿舍”, 学校将对获选优秀内宿生、舍长、宿舍张榜公布,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为宿舍内学生所在班级增加先进班级评比考核分(一般情况下,一名优秀内宿生或舍长为班级加分为总考核分的1%)。

    2.加分奖励

    ① 对连续两周在检查评比中未被扣分的个人,每人加1分。如宿舍在一周内纪律、内务和卫生三项总扣分达到或超过10分的,即取消该宿舍全体成员本周的加分资格。

    ② 所在宿舍连续两周在检查评比中未被扣分的,宿舍成员每人加1分,。

    ③ 每月被评为“先进宿舍”的宿舍,宿舍成员每人加1分,并为宿舍内学生所在班级增加先进班级评比考核分(一般为总考核分的2%)。

    ④ 所获得的奖励分,对于在检查评比中已有过被扣分记录的个人,可以用来等值冲减个人纪律方面累计扣分;如果纪律方面未被扣分的,可冲减内务方面累计扣分。个人累计加分将作为学期末评选“优秀内宿生”的主要依据。

    三、处罚

    1.考核扣分规定

    ① 在日常内务、卫生及纪律检查评比中,对有违反《东盟中学学生公寓管理细则》的宿舍和个人,将根据《东盟中学学生公寓内务、卫生及纪律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扣分。

    ② 个人考核扣分进行累计,每学期个人纪律方面累积扣分以25分为上限,内务方面累计扣分以20分为上限。依扣分情况,给予不同等级的批评处罚,同时给以上两类学生所在班级减去先进班级评比考核分(每人每次到达上限时,扣除班级总考核分的1%)。

    ③ 宿舍在纪律方面有被考核扣分记录的,不能参与当月“先进宿舍”的评比。

    2.加重考核扣分规定

    ① 个人一周内在纪律方面有两次违反规定者,在第二次扣分中加扣1分,并计入个人累计扣分中。

    ② 所在宿舍一周内在纪律方面被考核扣分达6分的,宿舍成员每人要加扣1分,并计入个人累计扣分中,本周本宿舍所有成员的加分资格被取消。

    3.处罚等级

    对违规学生的处理分为五个等级:一、在学生公寓公布栏上予以公布并由生活老师当面提醒,班主任通知家长提醒;二、年级范围内通报批评;三、学校范围内通报批评;四、惩罚性隔离居住;五、取消本学期内宿资格(由此导致的事实上自动退学由违规者自己负责)。

    4.处罚细则

   (1)对个人在纪律方面累计扣分达到6分(含6分)、或者在内务方面累计扣分达到8分(含8分)者,将在学生公寓公布栏上予以公布并由生活老师当面提醒,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并予警告。同时给以上两类学生所在班级减去先进班级评比考核分(每人每次到达上限时,扣除班级总考核分的2%)。

   (2)对个人在纪律方面累计扣分达到8分(含8分)、或者在内务方面累计扣分达到15分(含15分)者,将给予年级通报批评处分,签发年级通报批评处分书,由学校政教处通知学生家长,并责成学生本人作出书面检讨,处分书交政教处存档,被年级签发通报批评处分书的同学取消本学期年级一切评优资格。同时给以上两类学生所在班级减去先进班级评比考核分(每人每次到达上限时,扣除班级总考核分的4%)。

   (3)对个人在纪律方面累计扣分达到10分(含10分)、或者在内务方面累计扣分达到20分(含20分)者,将给予校级通报批评处分,签发学校通报批评处分书,由学校政教处通知学生家长,并责成学生本人作出书面检讨,处分书交政教处存档。被学校签发通报批评处分书的同学取消本学期学校一切评优资格。同时给以上两类学生所在班级减去先进班级评比考核分(每人每次到达上限时,扣除班级总考核分的6%)。

   (4)对个人在纪律方面被扣分达到15分(含15分)者,将给予惩罚性隔离居住一周的处理,由学校政教处通知学生家长,签发学校通报批评处分书,并责成学生本人作出书面检讨,交政教处存档。被学校签发通报批评处分书的同学取消本学期学校一切评优资格。同时给该类学生所在班级减去先进班级评比考核分(每人每次到达上限时,扣除班级总考核分的8%)。

   (5)对个人在纪律方面被扣分达到20分(含20分)者,将给予取消本学期住宿资格的处分,由学校政教处通知学生家长,签发学校通报批评处分书,并责成学生本人作出书面检讨,交政教处存档。被学校签发通报批评处分书的同学取消本学期学校一切评优资格。同时给该类学生所在班级减去先进班级评比考核分(每人每次到达上限时,扣除班级总考核分的10%)。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惩罚性隔离居住一周的惩戒:

    ① 有吸烟、喝酒行为,第一次发现,先批评教育,经教育后仍不悔改的,第二次再发现的;

    ② 故意损坏水、电、照明、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的;

    ③ 不服从学校统一管理,欺侮同学情节严重的,顶撞辱骂生活老师的;

    ④在宿舍内带头起哄、高声叫喊,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秩序的;

    ⑤晚休熄灯后使用小台灯达三次的。

   (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惩罚性隔离居住四周的惩戒,并报学校按有关规定处分:

    ① 有偷窃行为的,第一次发现,先批评教育,经教育后仍不悔改的,第二次再发现的;

    ② 有打架斗殴行为的,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的;

    ③ 翻爬公寓围墙进出公寓、或翻爬阳台窜宿舍的,第一次发现,先批评教育,经教育后仍不悔改的,第二次再发现的;

    ④ 违规使用电器设施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

   (8)周末(节假日)登记留宿但出现不请假不归的,第一次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惩罚性隔离居住一周,第三次惩罚性隔离居住四周;以上三种措施均无效果时,取消本学期内宿资格。

   (9)周末(节假日)不登记留宿但私自留宿学校的,第一次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惩罚性隔离居住一周,第三次惩罚性隔离居住四周。

   (10)午休、晚休不按时回公寓休息(午休公寓关门:12:50,晚休公寓关门:22:50)每人每次扣纪律分1分。

   (11)不请假不回公寓午休每人每次扣3分,不请假不回公寓晚休第一次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惩罚性隔离居住一周,第三次惩罚性隔离居住四周;以上三种措施均无效果时,取消本学期内宿资格。



东盟中学政教处

   201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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