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非法校园贷”远离“非法集资” ——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6-09 浏览次数:3064 留言:0条
——致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
你们好!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网络贷款在学生群体中迅速发展,助长了一些学生的非理性消费行为,特别是不良网贷带来的隐患和风险,导致各种乱象滋生。“裸条贷”“暴力催收”“欠款跳楼”等不断上演的现实悲剧不得不引起我们的警醒和反思。在这里,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办提醒大家:警惕“非法校园贷”,远离“非法集资”。
“非法校园贷”是指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和隐瞒实际资费标准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收取高额手续费,逾期后采取威胁、骚扰恐吓、拘禁等暴力手段催债,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校园不良网贷存在诸多风险:一是高利贷、诱导贷款、提高授信额度易导致学生陷入“套路贷”陷阱;二是部分校园借贷平台利用少数学生金融知识匮乏,钻金融监管空子,诱导学生过度消费;三是校园不良网贷平台存在信息盗用风险,被冒用身份者可能会面对信用记录被抹黑及追债等问题;四是校园网贷平台暴力追债现象威胁学生人身安全。
为教育和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拒绝不良网络借贷,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6﹞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非法校园贷”风险防范,对家长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与孩子主动学习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提升防范“非法校园贷”“非法集资”风险的能力。
二、教导孩子切勿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保护好身份证、学生证、手机等个人重要证件、物品。
三、教育孩子增强网贷抵制能力,不要盲目信任网贷,尤其警惕熟人推销,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熟人的“帮贷”“替贷”请求要拒绝,防止因“好面子”而陷入“校园贷”。
四、教育孩子摒弃攀比心理,自觉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理性消费,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
五、如孩子已经不幸陷入校园网贷陷阱,要正确引导孩子收集,及时向学校反映,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
希望家长们能敦促学生树立良好的消费观,学习金融知识,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自觉抵制“非法校园贷”。同时,希望通过家长的积极宣传,带动周边的家长和学生,远离“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和“非法集资”,共建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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