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5-05 浏览次数:6434 留言:0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大单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已经党中央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民办学校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的重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确保学校按照党的要求办学立校、教书育人。要加大民办学校党组织组建力度,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要选好管好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性觉悟和素质能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巩固民办学校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要将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强化指导督促和基础保障,不断提高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贯彻落实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党中央。
中共中央办公厅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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