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防范性侵害安全教育知识宣传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10-17 浏览次数:28 留言:0条
一、什么是性侵害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都是儿童。对青少年、儿童的性侵害,既包括违背其意志对其强行实施性行为,也包括利用其不知情、不理解或者没有达到性自主年龄的情况下,对其实施与性有关的行为。这包括法律定义上的强奸、猥亵,引诱、容留、介绍青少年、儿童卖淫,组织、强迫青少年、儿童卖淫,以及向青少年、儿童传播淫秽物品等危害其身心健康发展的行为;也包括法律中没有规定的但危害青少年、儿童权利和身心健康的与性有关的行为。
二、性侵害的具体表现形式
1.性侵害的实施,包括有身体接触的性行为,非身体接触的性行为,也包括通过视频、图片、语音、文字等进行的与性有关的活动。
2.实施性侵害的人,可能是陌生人,也可能是熟人,甚至是亲人;可能是成年人,也可能是同龄人或者年幼的人;可能是男性,也可能是女性。
3.性侵犯不只发生在偏僻地方,也会发生在熟悉场所,如学校、医院、交通工具,甚至是家中。
4.不论男生、女生,都可能会遭遇性侵害,同时性侵犯也会发生在同性之间。
5.性侵害者不只用暴力,很多时候,他们也会利用贿赂、诱骗、关爱等手段。
6.网络交友有风险,网络另一端是男是女是好是坏难以甄别,有些孩子通过网络交友、私自会见网友被性侵。
7.大量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发生,与大人的“谈性色变”不无关系。孩子不是自然而然了解这些知识并知道如何应对这类事情,需要适宜的提醒和科学的指导。
三、防止性侵害的误区
1.误区一:“男孩不可能遇到性侵”事实上,男孩女孩都有可能遇到性侵。男孩无论是受到同性性侵还是异性性侵,比女孩更难以被发现。而受到性侵害的男孩,心理上的伤害往往比女孩更大。家长不能因孩子是男孩,就认为“高枕无忧”。
2.误区二:“性侵只会针对大点的孩子”事实上,任何年龄的孩子都可能遭受性侵。2016年全国媒体公开报道的433起性侵儿童案中,7—14岁受害者居多, 最小的受害者不足2岁。
3.误区三:“性侵孩子的大多是陌生人”事实上,性侵孩子的人,大部分是熟人。性侵儿童案件中,熟人作案近七成,易于接触儿童的从业者作案比例高。犯罪嫌疑人利用熟人身份,更容易接近受害者并取得受害者信任,再加上自身力量及身份地位等优势,使得性侵案件更易发生。
4.误区四:“性侵者都会使用暴力”事实上,他们有时候会采取贿赂、诱骗、关爱等手段。家长可以对孩子说“ 无论别人威胁你还是给你买东西,如果他碰了你的隐私部位,或让你碰他的隐私部位,或让你看裸体照片、视频等,一定要拒绝,并及时告诉爸爸妈妈或信任的其他大人。
四、如何预防性侵
1.了解隐私部位
让孩子了解身体是自己的,凡是背心和裤衩遮盖的地方,就是隐私部位。
2.保护好隐私部位
告知他们男女有别,既不能让爸妈以外的人触碰自己的身体,也不能主动去碰别人的隐私部位。
3.不保守坏人的秘密
如果有人告诉你,这是秘密不能告诉父母,那么要把这种情况教给孩子,让孩子知道遇到了这种情况一定要告诉父母、打110电话报警等。
4.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不随便吃喝陌生人给的食品或饮料,避免单独和陌生人在家里或密闭的环境,家长不能接送时,不独自出门。
5.敢于拒绝敢于向对你提出无理要求的人说"不"!
五、遭遇性侵时怎么办?
当遇到性侵害时,学会“说不、会跑、会骗、会记”。
1.“说不”,可以大喊:“住手!我不喜欢你这样做!”
2.“会跑”,在公共场所时跑向人多的地方,向周围的人求助或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
3.“会骗”,可以编理由骗侵害者,想办法逃跑。
4.“会记”,记住侵害者的体貌特征。
六、如何应对性侵害
1、保留证据
一旦不幸遭遇性侵害,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留存证据,因为指证罪犯需要有证据支持,要收集保留相关的证据,可以采取拍照、录音等方式进行,对于体液、毛发、皮屑、通信记录等证据进行保留。因此,被侵害后,不要擅自洗澡、洗衣物、收拾房间、扔东西等等。若是熟人作案,要保留好通话、通信记录,若是对方事后威胁、收买等,也要留下相关证据。
2、及时报警
不幸遭遇性侵害时,不要慌,要保持冷静,一边想办法脱身,逃离现场,一边想办法拨打110报警或者与家人联系,让警方或家长知晓自己面临危险的地点,发出求救信号。
3、勇于求助
发生性侵后,一定要向你信任的成年人求助,包括父母。
4、配合调查
配合调查做笔录时要如实陈述,不隐瞒、不夸大、不做虚假陈述。
5、调整心态
千万不要觉得是自己的错,也不要看不起自己。要多和信任的家人、朋友交流,也可以去找专业的心理咨询医生,尽可能地减少负面情绪。
七、法律保护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十一条: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刑法》
1.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构成: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针对妇女(已满14周岁)实施的、伤害妇女的羞耻性,违反正常性行为秩序的行为,既包括直接对妇女实施猥亵行为也包括强迫妇女自行实施或者强迫其观看他人的猥亵行为(猥亵儿童时加重情节),最低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法定刑5年以上十五年以下;
2.强奸罪,构成: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最低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法定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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