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中学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章程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25 浏览次数:17182 留言:0条
第三条 各部门工作
(一)工作计划与总结:
1. 团委委员、各部部长、学生会副主席每月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给学
生会主席;
2. 每学期工作计划必须落实次月工作要点及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每学期
第二周上交至主席团。逾期未交者将按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3. 每月工作总结需说明本月工作的完成情况及自我总结和自我批评,并于每月
25日至28日期间上交。逾期未交者将严肃处理。
(二)工作流程:
各部门在开展工作前应向常委申报,通过后,方能开展。
第四条 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1. 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下称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
(下称内部会议);
2. 全体干部会议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要求所有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到场,如有
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室,另行通知;
3. 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将会议目的向主席
团申报备案,并在会后将会议记录在交给主席团审阅。
(二)会议记录:
1. 每次会议都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委负责记录会议内容,纪
检部考勤,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安排人员记录。
2. 主席团和纪检部的干部见不定期的检查所有学生会干部的会议记录,如发现
有未作会议记录或会议记录非常马虎者将作严肃处理。
(三)会议纪律:
1. 每次会议都应有会议主持人住处会议,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委负责主持,内部
会议由各部部长自行安排干部主持;
2. 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并做好考勤工作。全体干部会议由纪检部
负责考勤,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负责考勤。所有考勤记录都必须上交纪检部
备案。凡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干部,一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准假;
3. 召开会议期间应有良好的会议纪律,如有违反纪律的干部由纪检部负责纪律
在案。月总结工作时上报常委处并做好留档工作,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
4. 凡是无故旷会超过两次或无故迟到超过五次者,学生会常委有权取消其学生
会干部资格,但须主席或团副签字方可生效。
5. 会议召开时间超过15分钟还有无故迟到者视为旷会处理;
6. 会议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任何干部早退,如有无故早退者,由纪检部记
录在案并上交常委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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